寵愛之名曙光協會 105 學年度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壹、目的
一、協助家境清寒或弱勢學生,鼓勵向學,發展個人才能,順利完成學業。
二、結合各界力量,發揮公益關懷精神,彰顯社會正面教育意義。
貳、依據:寵愛之名曙光協會(以下稱本會)會議決議辦理。
參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寵愛之名曙光協會
二、承辦單位:台灣採印協會、臺南市新營區土庫國民小學
三、協辦單位:新北市瑞芳區猴硐國小、臺中市東勢區中科國小、臺南市將軍區鯤鯓國小、宜蘭縣員山鄉員山國小
肆、獎助對象及名額
一、獎助對象:符合申請資格並於105學年度就讀中華民國各地小學之二至六年級清寒學生。
二、獎助名額:共計 200 人。
伍、獎助時間、內容、金額與注意事項
一、獎助時間: 105 學年度
二、獎助內容:獎助清寒學生在學所需之各項費用。
三、獎助金額:每位學生新臺幣 10,000 元整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獎助學金審核通過後匯入學校公庫,請依會計程序辦理,不直接發給學生或家庭,學校或導師協助管理之責。
(二)學生因畢業、轉學或其他原因未繼續就讀,學校得將剩餘款項補助其他在校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惟須補寄申請表至各區承辦學校進行替換。
陸、申請資格:依申請表內容(附件二)由學校認定提出申請。
柒、申請收件:
一、自公布日即日起至105年6月20日止,將申請表核章掃描後 E-mail至各區協辦學校承辦人。
北區:新北市瑞芳區猴硐國小(承辦人員:陳怡臻主任 電話: 02-24960450 E-mail : ichenht@gmail.com ,承辦地區: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連江縣)
中區:臺中市東勢區中科國小(承辦人員:顏翠華主任 電話: 04-25872534 E-mail : a226678@yahoo.com.tw ,承辦地區: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南投縣)
南區:臺南市將軍區鯤鯓國小(承辦人員:周美秀主任 電話: 06-7920185 E-mail: rubyj@tn.edu.tw,承辦地區:嘉義縣、嘉義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)
東區:宜蘭縣員山鄉員山國小(承辦人員:林伯洲先生 電話: 03-9224061 E-mail : bclin@tmail.ilc.edu.tw ,承辦地區:宜蘭縣、花蓮縣、臺東縣)
各區協辦學校請於 6 月 30日前將資料彙整為壓縮檔 Email至臺南市新營區土庫國小承辦人(葉婉甄組長, Email: wings1119@hotmail.com)
二、申請人送件資料不予退還,本專案時程跨學年度,業務請列入移交。
三、申請表與所附之各項資料僅限本次申請獎助學金使用,不做其他用途。
四、申請通過之學校須繳交兩次成果報告,內容可包含學生接受補助後之在家生活概況或在校學習情形,以成果照片及文字說明呈現,分別於105年10月31日及106年6月30日前寄達。第一次成果每位學生需附上四張照片,
並請將成果報告(一位學生一份,如附件三)核章掃描後之電子檔及四張照片
原始檔 E-mail 繳交至各區協辦學校。第二次成果須另外繳交紙本資料,包含支出明細表(一位學生一份,需核章,如附件四)及相關收據發票影本(請釘於支出明細表後方並加蓋與正本相符),第二次成果報告(一位學生一份,至少附上四張照片,需核章)及四張照片原始檔仍以 E-mail繳交至各區協辦學校。
五、各區協辦學校請彙整第一次成果報告及照片原始檔,於 105 年 11月 4日前Email 至土庫國小承辦人(葉婉甄組長, Email:wings1119@hotmail.com)。第二次成果紙本資料請於 106 年 7月 7日寄送至土庫國小(地址: 730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 71-1 號,葉婉甄組長收),並將成果報告及照片原始檔彙整為壓縮檔 Email 至土庫國小承辦人信箱。
捌、審查程序
一、獎助學金之審議,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、社會賢達或公正人士就申請人資格及所提資料進行審查,必要時得以實地訪視進行查核,申請學校不得拒絕。
二、申請結果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本會網站或承辦與協辦學校網站。
玖、獎助學金核發方式
一、由本會邀請受獎者與校方公開頒發,以示祝賀之意。
二、請各校依據審核通過之名額製作統一領據(如附件五) ,並於 105 年 7月 29 日前掛號郵寄至各區協辦學校,各區協辦學校請彙整後於 105 年 8月 5日前掛號郵寄至土庫國小承辦人,以利匯款作業進行,獎助學金預計於105年 9月底前匯入學校公庫。
拾、本辦法經本會議決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得修正補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