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將軍區鯤鯓國小103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
一、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
點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甄選類別:鐘點代課教師
三、錄取名額:
(一) 韻律科任1名:
(二) 美勞科任1名:
(三) 書法科任1名:
(四) 音樂科任1名:
四、報名資格及限制:
(一)應符合國民教育法、師資培育法、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
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。
(二)具有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。
(三)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。
(四)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符合資格者於103年8月25日前務必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
資料。
(二)請於103年8月26日上午12點前遞送報名資料(含教師證影本、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及自傳等資料)至本校教務處收(個人送件資料恕不寄還)。
(三)報名地址:725臺南市將軍區鯤溟里6號。
(四)報名電話:06–7920185轉131,傳真:06-7920512。
六、甄選:
(一)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核,通過書面審核者公告錄取於台南市教育局資訊中
心及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二)錄取教師須配合學校培訓相關團隊。
(三)未獲錄取者,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;有意願成為本校短
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。
(四)經報到應聘後雙方契約即成立,本於誠信未經本校同意,不得以任何其
它事由自行離聘,以免影響學校校務安排運作。
七、聘期:103年9月1日~104年6月30日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)。
八、待遇: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,勞保、勞退依規定繳納。
九、授課科目及節數:實際授課節數依學校需求得彈性調整之。
十、未獲錄取者,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;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。
十一、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,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
以解聘。
(一)【教師法】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。
(二)【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】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。
(三)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、輔導期或評議期者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。
十二、附則:
(一)本校將先檢視報名者資格,未符合資格或證件缺漏者,將不予以甄選。
(二)洽詢電話:本校教務處06–7920185轉131。
十三、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歡迎意者來電指教。